投资者关系
投资者教育
2021-03-15
03风险防范:场外配资非正途 钱包空空泪两行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及场外配资风险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风险防范第3期:场外配资非正途 钱包空空泪两行。

案例概况

股民朱先生经短信推销,抱着大赚一笔的心,半年间,朱先生陆续与某投资公司签订了4份证券融资合同,将共计120万元的保证金打入该投资公司指定账户,获得了600万的配资。根据之前的经验,朱先生凭着自己“股神”的直觉,户头上的收益数字大幅增长,朱先生心里满是说不出的成就感。可是某一天,朱先生发现账户无法登陆,拨打投资公司的电话也无法接通。

风险提示

新《证券法》规定,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,未经证监会核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。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,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,属于违法行为,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同时,特别提醒投资者,如果参与场外配资,根据2019年11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,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,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。

资料来源: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


2021-03-15
02风险防范:承诺保本是套路擦亮眼睛莫陷坑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及场外配资风险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风险防范第2期:承诺保本是套路 擦亮眼睛莫陷坑。

案例概况

A集团是J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J公司)的实际控制人。2017年,在J公司某私募基金产品资金募集过程中,A集团公司为推动产品尽快募集资金,与投资者一对一签署了基金份额回购协议,承诺将在1年后,以本金112%的价格购买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。1年后,A集团并未如约回购基金份额。经监管核查,该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并未投到合同约定的项目,而是被A集团挪作他用,涉嫌集资诈骗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对A集团以及J公司展开刑事调查。

风险提醒

按照规定,私募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。但仍有私募机构通过关联方担保、关联方承诺回购等方式,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,欺骗投资者。

通过以上案例,提醒投资者:

一是投资有风险,千万不要相信“保本”的宣传。天下没 有“包赚不赔”的生意,私募基金也不例外,私募机构虽然是专业投资机构,但即使是知名的私募机构也存在投资失败的案例。因此,投资者要牢记投资有风险,投资私募基金不是放贷,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都是投资陷阱,都是“不靠谱”的。

二是不要贪图短期回报、高息回报。股权类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,具有投资周期长、退出难度大的特点,一般很难在短期内收回投资,也难以在短期内锁定投资回报。投资者要牢记,所谓的短期收回投资、高息回报不过是违法违规者抛出的诱饵。  

三是认真比对私募机构公示信息,审慎作出投资决策。投资者投资前,要通过基金业协会查询比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,发现异常的,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。上述案例中,A集团是通过“买壳”成为J公司的大股东,但基金业协会公示的J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信息,并未显示A集团是其大股东。 如果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前,对J公司的上述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,在很大程度上就可避免上当受骗。

资料来源: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


2021-03-15
01风险防范:“直播荐股”莫轻信 理性投资走正途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及场外配资风险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风险防范第1期:“直播荐股”莫轻信 理性投资走正途。

案例概况

2020年9月,某团伙通过多个500人微信群招揽大批投资者在某财经直播间开展“直播荐股”活动,宣称某股票至少还有3个涨停板,鼓动大批投资者以涨停价格买入该股票。百余位投资者听信“直播大V”带有蛊惑性言论以涨停价买入该股票后连续3天跌停,以致损失惨重。2020年以来,类似“直播荐股”活动多次发生。

风险提示

近期,个别上市公司股票又上演所谓“杀猪盘”。不法团伙为大额出货忽悠式荐股,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,当天股价暴跌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。股市“杀猪盘”涉嫌诈骗、操纵证券市场、非法荐股(非法经营)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。

根据《证券法》第120条,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。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经营资质,通过电话、直播间、微信群、微信公众号、QQ、APP、博客、微博、股吧、论坛、网站等荐股诱骗投资者均属于非法行为,盲目跟从很容易上当受骗,且损失难以追回。在此提醒投资者:

一、不要轻信电话、直播间、微信群、微信公众号、QQ、 APP、博客、微博、股吧、论坛、网站所谓的“股神”“专家”“老师”,也不要相信通过音视频、“晒单”等方式间接荐股的信息。这些不明身份人员“热心”荐股必有所图,居心不良。

二、不要听从“老师”之类人员的指令跟风操作。通过微信群发、直播喊单(喊麦)等烘托抢买气氛,要求“统一听指令”“大家一起买”“XX时点全仓杀入”“能买多少买多少”“买后发交易截图”等,很可能是“杀猪盘”,一定不要参与。

三、不要轻信所谓“维权机构”“维权人士”能够帮忙追回损失,小心二次上当受骗。请广大投资者认清合法业务与非法活动,不要相信任何无合法业务资质的机构和人员。合法的荐股服务由证券公司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,有严格的业务规范,要订立书面合同,不得承诺收益。投资者可在证监会官网首页“监管对象”或“合法机构名录”栏目查询合法机构名录。

资料来源: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


2021-03-15
05概说新规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之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风险及场外配资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概说新规第5期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之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。


2021-03-15
04概说新规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之交易类退市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风险及场外配资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概说新规第4期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之交易类退市。


2021-03-15
03概说新规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之财务类退市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风险及场外配资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概说新规第3期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之财务类退市。


2021-03-15
02概说新规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风险及场外配资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概说新规第2期:一图看懂沪市退市新规。


2021-03-15
01概说新规:一图看懂注册制

为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,积极配合证监会、广东省证监局关于“3.15”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,围绕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”的活动主题,公司特推出几期特别材料,包括概说新规及风险防范两大板块,帮助大家了解注册制、退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最新规则,提高对“杀猪盘”骗局、私募基金及场外配资风险的防范意识。下面来看概说新规第1期:一图看懂注册制。


2020-05-15
非法证券活动风险警示案例四:伪造身份加微信,实为荐股骗钱财

某证券公司收到下辖分支机构反映,一些不法分子谎称是该公司员工(甚至冒充该公司真实员工信息)申请添加客户微信、QQ等社交工具,或者邀请客户加入伪造的证券公司客户微信群、QQ群(如“XX证券VIP服务群”“规避风险交流群”),向客户发送或冒充其他客户在群内散布非法荐股信息。该公司立即通过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行情交易终端等渠道向投资者告知该事,进行风险提示,避免客户受骗。

风险提示:

客户在同证券公司及其员工沟通、交流时,应当认准公司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营业部等官方渠道,若同不认识的员工联系、交流,应通过营业部或者该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等途径核实员工姓名、员工号等信息,提高警惕,拒绝各类非法荐股信息,谨防上当受骗。

资料来源:中国投资者网


2020-05-15
非法证券活动风险警示案例三:“内部消息”成诱饵,骗取钱财为目的

投资者张某接到电话,对方声称自己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,拥有大量的“内幕信息”,有“高手”负责操盘,保证会获得大额收益。张某经介绍上网浏览了该公司网站,看到网站上公布了大量股票研究报告和行情分析,认为该公司非常正规、专业,便同意接受该公司的咨询服务并缴纳了6000元服务费。事实上该公司只是个皮包公司,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质,张某缴纳的服务费也打了水漂。

风险提示:

不法分子的办公场所往往就是租赁的一个小房间,甚至隐藏在居民楼中。其雇用一些对证券市场一无所知的“业务人员”通过事先准备好的“话术”对投资者进行欺诈,骗取钱财。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活动时,一定要提高警惕,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“专业机构”和“内幕消息”,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格,明确对方身份,选择合法机构和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。

资料来源:中国投资者网